案情: 朱女士父母去世后在朝阳区双桥及顺义牛栏山遗留两套房产,继承人只有朱女士和哥哥,哥哥与她常年没有来往,朱女士此种情况下欲继承父母遗留的两套房产。 策慧律师代理结果: 我所代理此案后,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经法院审理判决朱女士分得两套房产的各50%的产权,价值300多万。 策慧律师点评案件: 《继承法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为: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 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。 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 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。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 本法所说的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。 本法所说的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,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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